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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部对我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部对我省开展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鄂建[2007]8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9月19-23日,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组一行9人,对我省武汉市、黄石市和大冶市部分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检查组共抽查10项在建工程,其中武汉市5项,黄石市3项,大冶市2项,抽查工程中公共建筑4项、住宅工程5项、市政桥梁工程1项。检查认为,受检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较为规范,工程实体观感较好、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安全生产设施配套,受检项目呈现以下特点:

  (一)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节能工作有效落实。施工质量方面:受检项目在强化过程管理的同时,对质量通病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加强质量验收,较好的把住了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如原材料的选用、进场复试等都能严格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分项工程如桩基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等控制到位。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良好,尤其是黄石扬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嘉泰至尊门第2号楼工程、中天建设集团施工的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工程混凝土内实外光、观感优良。安全生产方面:现场安全生产设施基本到位,安全台帐记录比较齐全,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均能及时完成检测要求,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基本到位,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勘察设计方面:所检查项目均能较好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所查工程中,除桥梁工程外,均有节能专项设计内容,设计内容与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现场监理方面:监理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均能以监理通知单、会议纪要、专项检查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进行了复查。

  (二)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较好执行。受检单位在质量、安全、节能和市场行为方面较好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单位能按时办理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委托监理和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勘察、设计单位按要求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施工单位从材料进场、见证取样、检验批检验、分项分部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监理单位对质量安全控制如旁站、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审查都按相关要求执行;现场配备了常用的技术规范、标准,技术人员对质量技术规范、标准等有较深刻的理解,有些重要的条文能做到熟记掌握,并能根据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较好地指导施工管理,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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