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建[2008]56号)


各市、州、林区建委,环保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和“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和省环保局共同制定了《湖北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做好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附件:湖北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湖北省建设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二00八年五月十三日

  湖北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63)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和“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我省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建设和运行成本低、维护管理简单、占地少的原则,选择部分在国内外已经有工程实例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在我省小城镇和农村进行试点。
  争取通过2007、2008、2009三年的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初步确定一批适合我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要求的污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我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的主导技术和工艺。项目实施运行后的当年,试点镇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要达到60%,试点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要达到70%。
  二、试点技术和工艺的选择
  1、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主要以生化处理方式为主,主要选定改良氧化沟、人工湿地及生物塘、生活污水一级强化处理等技术。
  2、村庄生活污水处理以自然净化处理方式为主。分土地、稳定塘、湿地处理系统三大类。土地处理系统主要用土壤层作净化介质,包括地表渗滤和地下渗滤。稳定塘处理系统主要由藻菌共生生物体作为净化手段,包括好氧塘、兼性塘和厌氧塘。湿地处理系统是由土壤层、藻菌共生生物和水生植物作为净化手段,包括表流湿地和潜流湿地。
  三、试点村镇的确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