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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整县整镇开展村庄整治推进“清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积极作为,集约建设。利用现有条件,整合各方资源,统筹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承受能力,实行小拆迁、大整治,防止盲目攀比和形象工程。按照“整治自然村、建设中心村、保护和培育特色村”的要求,积极引导农民按规划集中建设住宅;节约和保护耕地及其它自然资源,加强宅基地旧址复垦,增加农业用地;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将建设对环境的破坏降至最低程度,打造人与自然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4、示范试点,整县推进。以县(市、区)为单位,试点先行,省里倾斜支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纳入整县实施“清洁工程”试点的县(市、区)。各地根据经济发展实力、自然条件和交通区位状况等,重点抓好“千村”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清洁工程”的试点县(市、区)要分年度合理安排参建村庄,注重一条线、一个片的推进。建立分级负责制,实行竞争激励机制,不断探索整村推进、整乡推进、整县推进“清洁工程”的路径,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确保建设和整治成效,促进“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向纵深推进。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模式
  1、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各试点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认真做好镇域村庄布局规划及村庄规划。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做到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统一。要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适应新形势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好村镇规划建设中存在的执法管理“缺位”问题,建立统筹城乡发展,覆盖城乡的规划管理体制。
  2、住宅建筑布局宜通过不同住宅选型,多户连体,移位错列,高低搭配,长短组合,形成富于变化的院落空间。严格控制独立式住宅数量,防止土地浪费。新建住宅的朝向与间距应满足日照、通风和防火要求,间距一般不小于1:1.2。
  3、住宅要尽可能采用适合于本地推广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要求坚固耐用,抗震设防,施工简便,组合灵活,富有特色,易于调改,造价经济。
  (二)基础设施配套
  1、要做到通村主干公路达到四级以上标准,通村公路及村内主干道硬化,村内道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村内主要道路红线宽度7-9米,次要道路3-5米。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安装路灯,路灯亮灯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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