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7年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鲁经贸函字[2007]287号)
各市经贸委、财政局,省教育厅:
为促进太阳能推广应用,推动节能减排,根据《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南要求抓紧组织项目遴选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省经贸委资源节约处 王云红,联系电话:0531-86113450,传真:0531-86120571.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刘辉,联系电话:0531-82669765.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我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申报时间
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每年3月31日前(2007年为11月10日前)受理各市和省教育厅报送的立项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立项项目,除提交《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要求的材料,还应填报《山东省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宾馆基本情况表》和《山东省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高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申请补贴资金时,填报《办法》第十二条要求的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4)。
三、报送要求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省经贸委四份、省财政厅一份。各市和省教育厅同时要通过山东节能网(http://www.sdes.gov.cn)“网上办公系统”和“财政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分别报省经贸委和省财政厅。
附件1:山东省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宾馆基本情况表(略)
附件2:山东省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高校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