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减免管理工作规程》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税种

合计

自治区

地州(市)

县(区)

户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户数

金额

合  计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车船税

        

印花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

        

备 注

  区局审批,属于“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及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年度减免应入中央库收入税款达到或超过100万元的情况(包括减免税项目、减免依据、减免金额)说明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