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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镇江市政府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一)聘任条件。镇江籍和在江苏工作的“两院”院士,以及国内、省内在相关领域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深厚的学术造诣、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能力、热心为镇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现在一线的国内领军级知名经济和科技专家。
  (二)聘任办法。市政府咨询专家确定后,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管理,分别由市相关部门负责聘请,并开展定期走访和日常联络工作。
  1.决策咨询方面的专家由市发改委负责。
  2.镇江籍院士由市人事局负责。
  3.现代装备制造、化工方面的专家由市经贸委负责。
  4.新能源(含光伏和光电子)、新材料方面的专家由市科技局负责。
  5.软件方面的专家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
  6.电力电器方面的专家由市科协负责。
  聘书分为两种,一种是市政府高级顾问,颁发给镇江籍院士,由市人事局负责印制;另一种是市政府特聘咨询专家,颁发给市政府咨询专家,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印制。聘书可通过走访个别颁发,也可通过组织活动集中颁发。第一批拟聘请79名市政府咨询专家(名单附后)的聘请和联络工作在今年12月底前结束。今后根据需要开展增聘工作。
  四、建立咨询机制
  (一)组织开展咨询工作。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组织开展咨询工作。市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市政府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发挥“智囊”的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决策前的咨询、决策过程中的论证和对执行结果的评估。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1.对本市发展和改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对策性意见和建议。
  2.对本市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大建设和产业项目或重要课题、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究与论证,提供可行性方案和科学依据。
  3.对本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理论性总结分析,形成指导镇江发展的理论和经验。
  5.参加镇江市政府组织的经济和科技重要活动,推动产业和科技合作。
  (二)活动方式。为充分发挥市政府高级顾问和市政府咨询专家的作用,应保持政府与专家的紧密联系,畅通渠道,形成快速、灵活、高效的决策咨询运作机制。
  1.个别咨询。市长、副市长根据需要邀请相关专家座谈,交流思想,探讨问题,直接听取意见,或就某些具体问题征询意见;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就某项决策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召开咨询论证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2.专题研讨。市政府召开主题产业科技论坛,邀请专家发表演讲、提出建议;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对重大项目或重要课题、工作方案,召开专题研讨会,征询专家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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