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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新增江西省压力容器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等产品检验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八、检验收费标准中涉及加价系数的,一律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计算,不得累加。
  九、对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新增容器的检验,减收50%的检验费。
  十、检验机构应到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十一、各检验机构要严格按本文规定的收费办法、收费内容和收费标准执行。各单位要加强收费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自觉接受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文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壹年另六个月,到期后另行审定正式收费标准。此前各地自行制定的这类收费标准一律废止。

  特此复函。

  附件:
  江西省新增压力容器和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等产品检验收费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常压容器产品检测收费标准。

  1、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均为每立方米85元(检验项目主要包括: 煤油渗漏试验、盛水试验<充水试验>、水压试验、气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无损检测、测厚、通气阀试验、附件检查、硬度测试等)

  2、安装监检、定期检验单台检测收费最低不少于1000元。

  3 、常压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检验另加收40%的清洗、置换、中和等费用。

  二、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1、安装监检每米8元;

  2、定期检验每米12元(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空视图现场测绘与绘制、测厚、渗透探伤、磁粉探伤、超声波检测与缺陷定量、硬度测定、金相组织检验<现场>、有限元计算、强度校核、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等)

  3、元件制造监检:按已监检产品销售价的1%收取(销售价按结算当月元件销售单价的平均值计算)。

  三、低温容器、低温罐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容  积(m/3)

2

3

4

5

6

8

9-15

16-20

全面检验收费(万元)

1.0

1.1

1.2

1.3

1.4

1.5

1.7

1.9

定期检验收费(万元)

0.7

0.77

0.84

0.9

0.9

0.9

0.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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