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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省直医疗机构规范项目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注:本篇法规“江西省人民医院病房床位费中,关于干部病房二部及优质病房的病房床位费标准”已被《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江西省人民医院新建综合大楼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26日)废止

江西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省直医疗机构规范项目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07]130号)


省直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和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床位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特殊材料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关于“超出规范项目范围的住院床位费原则按病房设施的差异实行不同的加价幅度并重新核定标准”以及“医疗机构超出‘规范’范围的病房床位费,其收费标准未按本规定原则核定,应重新报批。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对各医疗机构超出‘规范’范围的病房床位,均应按本办法的规定理顺、规范和调整收费标准”的规定,现对南大一附院、省人民医院、南大二附院、南大四附院、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南大附属口腔医院、省胸科医院、省儿童医院、赣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九四医院、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超出规范项目范围的住院床位费标准按上述要求重新核定如下(详见附件)。
  以上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均含垃圾处理费。病房内安装并使用降温或取暖设施的,降温或取暖费另行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执行。
  本文明确了床位数的病房原则上不能拆分加床,如确因患者过多,医疗机构需要在病室内外增加病床的,其收费必须下调,具体标准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床位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特殊材料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4号)中《江西省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执行。陪伴费按上述文件第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治疗要求,病人需包下整间病房的,只能按该病房核定的床位数收取床位费。
  除上述明确的收费外,医疗机构不得在本通知核定的病房床位费之外加收或增收任何费用。
  本文规定的病房床位费为医疗机构的最高收费标准,各有关医疗机构可依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实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
  ICU、CCU与层流洁净病房床位费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标准收取。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配置各种病房设施(详见附件),不得随意变动或减少。
  本文下发后,此前对各有关医疗机构“超出”规范范围的病房床位费标准的批复一律自行废止。
  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5]175号)的精神,南大四附院应执行三级(即省级)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各有关医疗机构在收到本通知二十日内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票据,接受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以下要求理顺、规范和调整权限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费标准。其基本要求为:
  1、省、市、县或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的病房床位费应保持一定的价格差。
  2、病房床位费实行分等级定价,主要考虑如下因素:(1)病室内应配备卫生间;(2)病室内应配备供水设施并能够提供盥洗、淋浴热水;(3)病室内有连通的独立阳台;(4)病室内床均占有(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单间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5)病室内应配备的其它设施;(6)病室内如没有配备卫生间,其床位费收费标准应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医疗机构的病室没有达到本条(2)(3)(4)款规定的要求,在制定收费标准时,应相应降低。
  本通知从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省直各有关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收费标准

  二○○七年二月八日

  附件:省直各有关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收费标准

规 格

使用面积

(平方米)

收费标准

(元/床日)

病室内其它设施

备  注

规模

间数

一人间

8间

15.16-20.50

  55

卫生间、冷热水等

具备《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规定的设施条件和供氧、呼叫系统等设施。

该收费标准适用于内科病房(新内科大楼、老内科大楼、感染大楼、肿瘤大楼)和外科病房(外科大楼、烧伤大楼、老优质病房) 。

本表所列新内科大楼、新外科大楼和老优质病房(不含豪华套间与单间)如有与病室相通的独立阳台,每床日可加收5元。

两人间

74间

20.50-23.76

35

同上

三人间

48间

38.19

30

同上

四人间

168间

32.40-41.04

  25

同上

六人间

100间

  43.20

  20

同上

1人套间(豪华)

4套

 

63.08

200

  

厨房及炊具、配套沙发,其余设施同一人间

单间(豪华)

2间

38.19-41.04

100

无厨房及炊具 ,其余设施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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