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批转桂林市
“十一五”工业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市政〔2007〕4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经济委员会制定的《桂林市“十一五”工业化发展规划》,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 林 市 人 民 政 府
二OO七年五月十五日
桂林市“十一五”工业化发展规划
工业化在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工业化作为城镇化的基础,与城镇化互为依托,相互促进,发展工业是推进工业化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一五”工业化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结合《桂林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桂林工业发展的基础和现状,制定桂林市“十一五”工业化发展规划。
第一章 加快工业化的紧迫性
一、加快推进工业化是新形势的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级阶段,全国各地都在谋划“十一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东部沿海各省市正在抓住世界制造业战略重组的机遇,积极促进产业升级;中部各省正在加速推进工业崛起;东北三省正在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西部各省区正在加快发展特色经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提出了符合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总体部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全国推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
我市工业通过“十五”期间加快发展,已成为全市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和重要支撑,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非常明显,与区内先进的兄弟城市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第二产业增加值在GDP的比重只占39.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8个百分点,仍存在工业经济总量小,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投资环境需进一步改善等问题。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目前还处于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加快推进工业化,是我市当前最为紧迫的核心战略任务。
二、加快工业化的有利条件
(一)具有工业发展基础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工业化已具备加快发展的基本条件:
一是工业产业初具规模。通过“十五”时期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占全市GDP的比重从“九五”期末的30.9%上升到39.3%,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33.8%;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3%,增速快于GDP增长2.2个百分点;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4.7%,比“九五”时期提高10.7个百分点;工业税收对财政贡献率达51.0%。至2005年底,全市工业总产值达507亿元,已有各类工业企业30363户,其中规模工业企业590户,年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51户,利税超千万元企业59户。形成了35个工业行业类别、200多个主导产品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