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粉刷翻新、整修夜景工程设施、规范空调外机安装
中山路综合管理办公室会同象山区、秀峰区、叠彩区市容局按照整改标准逐楼制定临街建筑物外立面清洗维修、粉刷翻新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业主进行整改。
督促有关单位检修、维护其夜景工程设施并投入正常使用;动员有关单位完善和提升夜景灯光设施,打造夜景精品。
规范空调外机在建筑物临街面的安装,尽量采用加长铜管的方法将外机装于建筑物的后面、侧面和天面。如只能安装在临街面的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并对空调外机罩进行装饰美化
(五)公交站亭、各类商亭、交通标识牌、市政、通讯、邮政、供电等公用设施
市市政局、中山路综合管理办公室、市交警支队以及各公用设施的业主单位,依据整改标准,现场办公制定整改措施,该装饰改造的装饰改造,提升档次;该清洗的清洗,该规范的规范;杜绝乱张贴、乱喷涂、乱刻画现象。
六、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中山路市容综合整治创建综合示范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集中力量、尽快取得整治成效,中山路综合整治创建综合示范区工作按路段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十字街-南门桥;第二阶段为南门桥-火车站;第三阶段为凤北路口-十字街。
(一)工作步骤
1. 宣传发动和自行整改阶段
各责任单位开展宣传工作,采取设立宣传栏(展示样板街道的实物照片、中山路整改效果图、整治标准等内容),向业主发放市人民政府的有关通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现场办公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措施,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业主自行整改。
2. 依法整治阶段
各责任单位督促有关单位和店铺业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收集整改完成情况。对逾期不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整治标准和不自行拆除的依法组织拆除。
3. 检查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
市综合整治中山路创建综合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各责任单位的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未达标的督促进行进一步整改,提高整治效果,同时防止整改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二)各段时间安排
1. 第一阶段(十字街-南门桥):3月20日-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