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区、村居基层党组织和老年人协会为依托,定期组织老年人进行理论、时事和政策学习,使老年人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方向。要继续加大对老年教育的资金投入,到2010年,每个县、区要有2所以上老年大学,每个街道、乡镇要有1所老年学校。提倡社区办学,为更多的老年人就地、就近参加学习提供方便。重视对老年农民的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老年文化和体育
要把老年文化和体育纳入全民文化和体育健身的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入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学、影视、戏剧界积极创作老年题材的优秀作品。文化部门要积极开展老年文艺活动,送文艺到基层,丰富社区、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政府要为老年人的文体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共文化和体育活动设施要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要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演出、老年才艺展演和老年体育健身运动会。
(五)老年人权益保障
1.老年人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
建立健全现代法律服务体系和机制,满足老年人对法律服务多形式、多层次的需求。法律服务机构要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在县、区全部建立法律援助机构的基础上,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逐步向社区、村委延伸,就近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努力挖掘法律援助人力资源,积极鼓励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简化对老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继续做好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2.老年人权益宣传教育
继续深入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继续全面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敬老模范乡镇(村居)”,“老年维权示范岗”和“敬老好儿女美德奖”、“老有所为奉献奖”、“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奖”评选表彰活动。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增强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观念,提高老年人自我依法维权的意识。
3.老年人权益维护
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力度,促进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和德治环境不断改善。对涉老案件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比较突出的涉老案件要及时回访。公安部门特别是基层派出所对严重侵害老年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不法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妥善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