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桂林市治理乱埋散葬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2007〕46号)
灵川县、五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具体落实《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市区乱埋散葬的意见》(市政〔2006〕35号)和《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治理市区乱埋散葬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06〕108号),全面整治我市乱埋散葬严重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市治理乱埋散葬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现通知如下:
一、桂林市治理乱埋散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粟增林 副市长
副组长
韦文功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姚元富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阳建诚 市市容局副局长
李 荣 市民政局副局长
蒋海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学振 市环保局党组成员
毛献青 市园林局副局长
刘洪伟 市文化局副局长
何明华 市旅游局党组成员
蒋继品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江冰欣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传爱 市工商局副局长
唐建林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国宝 桂林日报社副总编
李健生 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
唐顺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 斌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夏荣岗 市政府督查办副主任
孙敬东 叠彩区政府副区长
杨玉霜 秀峰区政府副区长
周政英 象山区政府副区长
王 芳 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李 红 雁山区政府副区长
唐建国 灵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
二、下设机构及成员
(一)办公室
主 任 李 荣(兼) 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