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2008〕4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桂林华侨农场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束 华  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牟信勇  副市长

  副 组 长:
  赵国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才银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贺继孟  市侨办主任

  石春莲  七星区区长

  成   员:
  朱 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卫 东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金仁  市劳动保障局党组成员

  谷海洪  市建规委副主任

  魏 海  市交通局副局长

  黄东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梁 滨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刘 翔  市农业局副局长

  毛献青  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唐 韬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纪检组长

  赵皎如  市编办调研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