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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


  (十二)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以现有农资经营企业为依托,通过产权连结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大力创办和发展具有统一采购、跨区域连锁配送功能的大型农资经营龙头企业,规范农资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建立较为完善的全省性农资连锁配送网络。引导、鼓励农资生产企业依托网络服务农业,减少流通环节,降低销售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拓宽农资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种子、农机具、饲料、兽药等经营服务。改进财政资金对农资的补贴方式,扩大农资综合补贴范围和规模,增加对边远地区的农资运输补贴和仓储设施建设补贴。

  (十三)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以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基础,结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主导、乡村经营网点加盟等发展模式,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依托,中心村镇日用消费品超市、村级放心店和便利店为载体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整合社会零售网点,实行集中采购、连锁配送、质量检验、注册登记、税费交纳、店面标识“六统一”。积极引进省内外农村流通企业、供销超市、民营企业,重点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继续拓展烟花爆竹、医药、食盐、图书、邮政品、通讯物品等农民需要的业务。

  (十四)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以农产品购销、加工、配送企业和批发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为依托,建立上联市场、下联农户的农产品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农产品购销网络基础设施和以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一体化流通网络建设,发挥农产品市场购销网络的集散、价格形成和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降低交易成本,拓展特色农产品国内外市场。大力推行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流通方式,增强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流通的功能,建立以集中采购、分解和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

  (十五)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以市场化运作为手段、以整合和利用现有回收网络为基础,加快区域再生资源回收集散市场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合理布局回收网点,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推进符合环保要求,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继续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六)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逐步整合各种农村网站,结合我省“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创办有特色、功能强、辐射面广的“乡村流通工程信息网”,形成全省农村流通信息服务的骨干信息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制度。利用局域网、广域网或互联网、乡村信息终端等,及时发布各种市场信息,为企业、合作组织、广大农民提供多样化的信息资源,有条件的可提供专门的信息咨询服务。通过乡村流通信息网络,实现实时跟踪、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全程控制与有效管理,推进“乡村流通工程”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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