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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推进我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推进我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
(苏建管企(2008)23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建工(管)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驻外办事处:
  我省建筑业现有农民工350万人,主要集中在生产第一线从事高危工作。由于他们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已成为当前生产安全事故高发人群。根据建设部的要求,按照省政府《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中对建筑施工农民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的规定,为解决农民工劳动安全问题,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我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及宣传
  党和国家对于民生问题十分关注,正在采用多种方式改进和解决民生问题。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素质,保障农民工权益,是我省实施建筑强省的重要战略之一,同时也是解决建筑领域农民工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几年,省委、省政府为切实解决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2月出台了《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省政府第42号令),该办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并将培训是否合格作为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工程质量的一项治本之策。在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农民工强制性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可以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利于建筑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有利于建筑企业做大作强,有利于加速实现建筑强省的目标。
  各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建筑施工农民工强制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二、加强领导,合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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