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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技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技师培训基地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3〕34号 2003年1月29日)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按照我厅鲁劳社函〔2001〕175号文有关建立技师培训基地的要求,有关单位推荐了一批承担技师培训任务的基地。经研究,第二批确定7个单位为技师培训基地(名单见附件),并加挂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标牌,现予以公布。
附件:
第二批技师培训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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