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20号)
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编制的《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要提高认识。渭河是我省的母亲河,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沿渭植树绿化程度低,尚未形成对防洪、生态有利的绿色屏障。实施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构建渭河防洪保安生态屏障,是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务必立足全局,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二要明确任务。渭河近堤绿化林带工程建设任务是在堤防背水侧建设防护林带,在三门峡库区临渭以下堤顶建设行道林带。防护林带西起宝鸡林家村、东至潼关入黄口,总长579公里,宽度根据《
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规定的背水侧护堤地范围确定。行道林带总长166公里,在堤肩各栽植一行。分市(区)建设任务在《规划》中予以明确。
三要落实责任。绿化林带建设以县(区)为单位编制实施方案,由各设区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审批并组织实施。行道林带建设由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编制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审批并组织实施。今年冬季开始实施,明年完成栽植任务。2010年进行总体验收。
四要保证资金。省政府安排4000万元专项资金,按任务包干分配给各市和省三门峡库区管理局,主要用于树苗采购、运输及劳务补贴。沿渭各市(区)也要在本级财政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要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审计和稽查工作,防止资金被截留和挪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