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为重点行业培养技师。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要在对技能人才队伍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围绕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我省确定的优势产业群,着力解决高技能人才需求的结构性矛盾,依托大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高等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实习教学基地,集中培养一批青年技师和高级技师。今后几年,我省每年选拔一批30岁左右的高级工,由省、市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培训基地集中组织进行技师或高级技师培训和考核鉴定。2004年首先启动机电和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
4、通过开展技能竞赛,为技师成长创造条件。省、市每年举办1至2个工种的一类技能大赛;各行业每年举办3至7个工种的二类技能竞赛;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通过开展各类技能竞赛,调动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和生产的积极性,为优秀青年职工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对技能竞赛取得突出成绩的选手,可破格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
(二)改革完善技师评价方式
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考评结合、评聘分开”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
1、严格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条件,任何单位不得随意降低标准。考虑技师评聘工作进度情况,对尚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企业中老职工或有突出贡献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技师申报条件。凡从事本岗位工作满20年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2年并获得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能手称号,或从事本岗位工作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获省行业级或市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励的生产一线人员,均可破格申报技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和生产一线管理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申报。
2、改革技师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培训与考评相结合、以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为重点的技师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在考评内容上,采取技能考核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技能考核要依照技师职业资格标准和要求,重点考核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综合评审突出技能运用及贡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技术革新、传授技艺及职业道德等。在评聘方式上,实行资格认定与聘任分开,对取得技师资格的人员,由企业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进行聘任,签订聘任合同。在组织形式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省属及中央驻鲁单位的技师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组织或委托行业、企业建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考核评审;市属及以下单位的技师由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考核评审,并将考核评审结果报省劳动保障厅,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对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高级技师仍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组织考核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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