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印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管理系统推广应用方案》的通知

  (三)全面采集。完成系统初始化工作后,由使用单位组织人员进行个体定额户的基础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由于采集数据涉及面广、户多、量大,各地可以采取手工、电子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涉税数据采集。
  (四)试点运行。借鉴兄弟区上线的成功经验,选择基层单位试点运行,对系统参数设置的完善、总结推广至关重要。为此,区局确定乌鲁木齐和伊犁国税局两个单位作为全区试点单位,为全区推广探索成功经验。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保障
  各级国税机关要从“依法治税”的高度深刻领会推广应用个体定税系统的重要性,切实把握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在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中的现实意义,建立和完善良好的矛盾疏导机制,使征纳矛盾及时得到化解或消除。要以推广应用个体定税系统为契机,引导税收管理员不断改进个体税收管理的管理理念和核定手段,逐步实现核定个体工商户定额的公平、规范、科学、合理。
  为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决定成立个体定税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徐岩总经济师任组长,王军亮、王洪仁、李勃、万飞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负责全区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业务组:组长王洪仁,副组长李勃,工作人员陈进、王卫江、其他人员,主要负责制定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组织论证、确定系统初始化衔接、协调相关征管业务,督促各地抓好落实。技术组:组长王军亮,副组长吴素琼,工作人员兰天翔、其他人员,主要负责系统的软件、硬件设备的技术支持,数据衔接,系统维护,抓好软件技术培训、指导和落实。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个体定税系统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逐步推进,具体划分为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抽样调查及制定业务规范、采集基础信息并试运行、正式上线运行等四个阶段。考虑到纳税人门类齐全、地域分布特征等因素,区局确定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国税局作为个体定税系统推广试点单位,伊犁州、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应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率先开展推广应用试点工作,为全区推广应用探索经验,并分阶段将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推广应用工作建议等报告区局。
  (一)宣传发动及业务培训阶段(2008年3月31日前)
  1、建立组织机构(2008年2月5日前)
  各级国税机关应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成立主要领导挂帅,业务、技术协作主抓的领导小组,组建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具体的工作职责,为推广应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2、制定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08年2月10日前)
  按照区局确定的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各级国税机关要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要结合各阶段的工作,确立工作重点、分解工作项目、细化工作内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