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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税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意见

  二、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税源监控管理
  (一)实施分类管理,落实管户责任
  实施纳税人分类管理是落实税源管理责任的基本途径,各地要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积极推行分类管理。以纳税人规模和行业为基本分类标准,从客观分析行业规律、深入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变动和生产经营规律入手,针对不同类别纳税人的特点,把握每一类、每一个行业以及每个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科学确定管理方法,全面掌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申报情况。
  各县(市、区)国税局要根据本单位的税源大小、行业类别、税种、经营方式等情况,在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基础上,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明确纳税人分类管理的基本内容、基本方法和基本途径,划分管辖范围,落实管理责任,突出监控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在具体管理中应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税源管理机构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可根据纳税人规模划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并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来实现。重点税源一般应占整体税源60%以上,主要由税源管理科管辖,一般税源主要由税务分局、税务所按行政区域或经济区域划分管辖。部分边远地区重点税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税务分局、税务所管辖。
  2、税源管理岗位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可根据纳税人的行业分类或片区划分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来实现。主要管辖重点税源的税源管理科,可按不同行业类别对应若干税源管理岗,确定税收管理员,明确管户责任。主要管辖一般税源的税务分局、税务所,应以划分片区为主,按片区对应税源管理岗,确定税收管理员,明确管户责任。原则上一个行业类别或一个片区对应一名税源管理人员,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和税务所将相近行业、相连片区相应成立税源管理组,便于组内协作,依法完成规定应由2人以上共同履行的工作职责。
  3、税源管理岗对所管辖纳税人的分类管理,可根据每个纳税人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来实现。各税源管理岗及人员,应从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律和涉税信息变动规律入手,充分考虑纳税人不同规模、不同行业、不同经济形式、不同经营方式、不同区域、不同纳税信用等级、不同类别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分类采取适合不同纳税人的管理方法,全面深入地分析、监控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解决不同纳税人的突出问题。一般应按纳税人存续时间、纳税信用等级、财务核算是否健全等要素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管理重点内容和重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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