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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通知的意见

  四是覽。加快掁建立健全稽查执法办案责任制,建立首查责任制,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检查、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办案速度。要全面推行案件复查制度,对检查案件要确定一定比例定期进行复查。要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要规范和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徇私舞弊不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必须依法追究责任。对收缴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等涉税款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缴入国库,违者要严肃处理。
  五是要加强案例分析,及时掌握涉税案件的发生、分布特点,作案手段和发展动向,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打击涉税违法活动的建议。
  六是要明确划分日常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职责。日常检查是指税务机关清理漏管户、核查发票、催报催缴、评估问询,了解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不涉及立案核查与系统审计的日常管理行为,是征管部门的基本工作职能和管理手段之一。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要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上述原则,遵循省局的检查管理办法,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从检查的对象、范围、性质、时间、金额等方面划清日常检查与税务稽查的业务边界,提出加强协调配合的具体要求,明确检查下户的目的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移送的标准、条件等。
  七是要规范税务检查行为。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要严格执行税务检查程序,要制定统一的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检查时间。
  七、抓好征管基础资料管理
  各级地税机关要本着合法、有效、实用的原则,对现行的征管基础资料进行补充、完善、简并、规范。要建立统一的征管资料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一户式”管理,登记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部门要将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种表、证、单、书等各类征管资料按户进行整理归集,并按规定的时间传递到税源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按户及时归档,妥善保管,资料共享。同时要避免各部门多头、重复向纳税人索要资料。要通过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征管基础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可靠。
  逐步建立纳税人电子档案库,实现纳税档案资料电子化。实行税源管理信息的“一户式”存储,强化信息数据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管理,确保信息资料全面、准确、及时,切实提高涉税信息质量。要扩大综合软件征管信息的录入功能,将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自行汇算清缴资料、纳税申报表等有关资料的内容录入进来,为税收经济分析和纳税评估提供丰富的信息源。
  八、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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