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一)申报单位正文应说明:项目名称、起止年份、探矿权设置情况、主要实物工作量及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勘查单位等。

  (二)项目立项申请书分未登记矿业权和已登记矿业权二种。按附件1格式要求分别编写A、B卷,A、B卷分别装订成册。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在项目立项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项目预算由编制说明和预算表(Excel格式)组成。预算编制说明应包括:项目概况、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项目预算中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应予以重点说明。

  项目预算编制方法按投入的工作手段逐项计算,并进行汇总编制《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工作手段预算表》(附件3)。在此基础上,归集有关费用支出项目,编制《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汇总表》(附件2),作为经费概算审核的依据。

  经费预算标准暂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根据申报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并作必要说明。项目预算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编制。

  五、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首批启动项目在2008年12月底之前。以后每年申报二次,分别在4月底和11月底申报项目。如有变化,另行发布项目立项通知。

  (二)报送地址:南昌市丁公路30号省国土资源厅308室 邮政编码:330002

  (三)联系人:马振兴

  (四)联系电话:(0791)6112207

  (五)申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随报一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附件:1、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编写提纲
  2、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预算汇总表
  3、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工作手段表

  附件1:
江西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未登记矿业权)

A 卷(技术部分)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

  (三)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二、区域地质背景及成矿条件分析

  主要侧重于立项依据的分析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