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推进规章制度建设
制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完善《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章制定汇编》。明确会议制定、议事规则、学习调研、政务运转、督查督办、绩效管理、业务考核、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文电运转、档案与保密管理、行政与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规章,推动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转。(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六、做好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传报工作。在继续做好分析类信息传报的同时,加强动态类信息组织传报工作,突出问题分析和工作对策建议研究和及时报送。二是办好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适时开展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建设“发展改革新闻线索”平台。三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相关文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发布信息主动性和权威性。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优化流程促进政务运转提速
一是规范会议组织和加强决策督查。规范机关议事程序,组织好党组会、主任办公会、机关例会和专题会,及时形成会议纪要,落实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及要求,强化决策督查,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机制,办理情况以《督查简报》形式报送委领导和业务处室。重点抓好机关例会组织工作,争取每月召开一次并形成制度。二是强化重点业务目标动态考核。完善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督查业务目标完成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建议,在机关例会上通报情况。三是实行督查件办理超时提醒制度。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全过程跟踪问效。对需督查办理的重要事项及时立项督查,需要几个处室共同办理的,明确主办处室和协办处室,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对即将到期件,送达催办通知,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办理的实行超期件督办并按绩效考核办法有关条块处理。(责任处室: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