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定期研究部署、协调解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评办法,组织对各部门、各县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奖优罚劣。
  (二)积极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市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断增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要加大消防安全投入,落实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治理必需的资金。这一项工作,由消防部门具体负责,每年列出具体方案,加大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大行业部门监管和联合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教育、文化、石油、电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要求,加强对行业消防安全的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建设、房产、工商、公安部门要加强与消防部门的合作,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建设工程规划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设部门不得同意规划;工程项目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产手续;营业性场所未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公安部门不得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四)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机制作用。根据中、省文件要求,全市要鼓励发展火灾调查技术鉴定及损失核定、消防设计咨询、消防设施检测及维修保养、电气安全检测、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远程监控等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中介组织,积极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这一任务由消防部门主要负责,工商、物价等其它部门配合。
  (五)建立良性的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印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防[2004]300号)精神和省财政厅、公安厅制定的《武警陕西省消防部队业务费保障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三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对于消防部队参与火灾扑救、抗洪、地震、矿难、空难、有毒气体泄漏、森林火灾、核事故抢险救援所需的特种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必须优先保障。同时,要积极改善消防员生活福利待遇,严格落实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资金和高危岗位、灭火救援出动补贴以及大型消防安全保卫勤务综合保障。这一任务由财政部门具体实施,每年年底前将落实消防经费情况报政府办公室。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