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榆政办发〔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榆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三日
榆林市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06年国务院15号文件和省政府56号文件精神,推动“十一五”期间全市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预防和遏制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协调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治火、专群结合,大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坚持科技先行、科技强消,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推动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榆林”,建设西部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三、组织机构。为了确保2006年国务院15号文件和省政府56号文件在我市顺利贯彻实施,达到预期的目标,市政府成立贯彻“两个文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以市公安、建设、财政、工商、文化、教育、安监、旅游、劳动、消防等部门为成员,负责抓好全市消防工作的落实,指导并督促各县区消防工作的落实。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支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工作的汇报、提出措施或方案、反馈工作进展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