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选派科技副乡镇长。
为每个县选派1-10名科技副乡镇长。由市、县组织部、人事局根据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从年龄在40周岁以内,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中筛选,并与支农、支教、支医工作相结合。服务年限为5年,每年可享受5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生活、交通补贴在市、县“振兴基金”中列支,市、县各承担50%,选派期间原单位所有待遇不变。市、县乡镇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对合格者表彰奖励,对优秀者经考核后,可提拔使用。
(九)开展引智工程。
为学习日本大分县“一村一品”经验,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力争为每个县每年选派两个乡镇的行政村村长、村支书或技术人员进行赴日本培训学习,学一至两项具有特色的乡村发展新思路、新产业或新产品,引进一个外国专家项目与大分县结成对子,共同发展。所需资金在市、县“振兴基金”中列支,市上承担三分之一,县上承担三分之二。对达成合作项目并取得成效的村子,每一个引智项目市、县振兴基金补助1万元,市、县各承担50%,使村子的产品优势、产业优势,优中更优,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同时积极引导各县区开展引进专家项目、推广项目和基地建设项目,在农、林、水、牧等农业产业化项目和煤化工、煤转电、煤转油、煤转甲醇等能源化工项目上开展引智工程。
(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市、县组织、人事、农业部门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这条主线,结合我市“三个八农村乡土人才”工程,依托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实施“一村一品”项目,每年重点培养5千名生产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依托农校、农函大、农广校、农职校、林广校等培训机构,每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3千人;通过支农专业人员传帮带,每年培养农民技术员2千人。
(十一)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为了确保大学生能到基层工作,在乡镇机关和基层法庭可实行周转编制,周转编制的数量视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和大学毕业生的到岗情况,由人事部门商编制部门确定。市、县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不断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意识,重视人才、珍惜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从解决食宿、交通、通信等生活小事入手,为人才到基层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一把手”抓人才工作的考核责任制,把人才的吸引、培养、稳定和使用作为考核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工资不能足额发放、经费落实不到位、人才政策落实不力等进行责任追究。要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努力创造一个栓心留人的工作、生活环境,真正做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
(十二)严格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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