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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税控装置和计量性能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

  填表说明:1.本表统计数据截止时间是2006年9月30日;2.加油机品牌填写中文品牌和型号,同一加油站有不同品牌加油机或不同安装时间的,需另起一行填写;3.已改造的是指原为税控装置,经改造后成为具备税控功能的加油机,未改造的是指现有税控装置使用期限未到,继续使用的;4.有特殊情况的,可另行说明。

  附件4:
  加油站在用加油机计量性能检查统计表

  制表单位:                                        统计上报时间:

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加油机品牌加油机数量加油机安装时间税控一体加油机数量(台)安装税控装置的加油机数量(台)加油机枪数初始化后更换计量或税控主版(含芯片)枪数擅自改动税控装置或税控加油机数量(台)其他作弊违法行为备注
已初始化未初始化已改造过的数量未改造的数量正常使用损坏
已初始化未初始化已初始化未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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