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7]58号 2007年3月14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国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以下简称《承诺》)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公开。现将《承诺》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取信于纳税人,树立国税新形象。市局将对各单位推行《承诺》的工作及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高效优质、经济便捷的纳税服务,切切实实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我局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并郑重向您作出如下九项承诺,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服务理念承诺
  (一)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是我们的追求目标。
  (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是我们的服务宗旨。
  二、服务态度承诺
  (一)我们的工作人员将使用文明用语,向您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细致的涉税服务。
  (二)我们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将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三)我们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受理您的涉税事项的工作人员将负责为您解答疑问或提供指引,不以任何借口推诿。
  三、信息服务承诺
  (一)通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12366.gov.cn)及时、准确地向您提供税收信息。
  (二)通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1)为您提供税法咨询、涉税信息查询和纳税事项提醒等服务。
  (三)通过办税服务厅等场所,免费向您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及咨询辅导。
  (四)通过咨询辅导、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以及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税收信息。
  (五)坚持推行办税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税程序;税收管理员规范;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税务检查权限和稽查工作规范;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许可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税务行政收费项目及标准;税务行政处罚;举报投诉监督;税务机构和职责;税收法律救济;涉税认定结果;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