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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申报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说明:1.“已售房地产营业成本”与本年度已售房地产的项目(含仅对以前年度成本调整的项目)的《涉外房地产企业营业成本计算表》第5栏“可在本年度列支的营业成本”合计数一致 。
  2.“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金额与本年度已售房地产的项目(含开始销售但未销售完毕的项目(期)、本年度竣工交付使用的代建工程、转让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以及本年度发生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经营业务项目)的《涉外房地产企业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计算表》中对应项目的“本项目期间费用总计”栏的金额一致。
  3.“预售款收入”仅指年度终了时仍未结转为销售收入的预售款,包括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预售款累计数。

  附件4:
  涉外房地产企业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计算表

  企业名称(盖章) 年度:  __________项目 (第  期)  单位:元

各项目(期)当期总可售面积: 本项目(期)当期总可售面积: 各项目(期)上年末累计已售面积:   本项目(期)上年末累计已售面积: 
          
       栏目名称账载金额依法申报金额其中:直接由该项目负担的期间费用多项目开发企业,不能直接由该项目负担的本年发生期间费用须如实填写以下栏目本项目期间费用总计  备    注
   费用名称共同负担的费用总金额分配比例可分配计入本项目的期间费用 
01234=2-356=4×57=3+68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其中:1.售楼部人员工资        
        2.广告费        
        3.其他        
财务费用        
其中:1.借款利息支出数        
       2.其他        
合计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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