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经济委员会关于我市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推动我市企业尽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发展,特提出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深入企业改革,优化企业股权结构,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全面加强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应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促进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企业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各企业要以完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产权制度为核心,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企业提高效益,增强活力和竞争力。
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明确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和选聘经营者的作用,建立集体决策及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董事会议事制度。董事会中可设独立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内部任职的独立董事。董事会等经理层要减少交叉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制度,对于重大投融资项目(包括兼并收购企业)要由企业董事会集体决策,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对于违反法律及国家产业政策致使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的决策,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继续深化企业改革,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社会法人、社会自然人参股、控股经营,以实现投资主体及股权设置的多元化。通过多种途径,鼓励经营者多持股,控股经营,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要逐步改制为多元股东结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
建立健全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必须与其职责、贡献挂钩。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依照《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试行经营者年薪制和股份(票)期权制。
四、加强企业经营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