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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哈尔滨市户外牌匾、宣示物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1.4月10日前,完成调查摸底、方案制定、组织发动工作。
  2.6月10日前,完成首批重点区域、重点街路共 处各类牌匾、橱窗、店面、宣示物、乱贴乱画的清理整顿、整饰维修工作及杆体广告清理规范工作。
  3.6月20日至29日,完成第二批重点整治街路各类牌匾、橱窗、店面、宣示物及乱贴乱画的清理整顿、整饰维修工作和杆体广告清理规范工作。
  4.9月26日至9月30日,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评比表彰。
  七、组织机构
  为保证各项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户外牌匾、宣示物清理整顿推进小组,在市政府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市执法局副局长冯岩、市城管局市容管理处处长林刚担任,成员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城管(执法)局主管领导。
  八、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整顿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区要抽调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城管、执法管理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共同对清理范围和事项逐一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认真研究法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主动服务,动员广大商家业户积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落实责任,合力推进。本着市区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和任务要求,将清理整顿任务层层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城管和执法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格清理质量和清理标准,该清理的清理、该修复的修复、该提档的提档升级,确保整顿一处,达标一处,不留死角;要建立市、区协调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反馈整改信息和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难点;要加强与规划、公安、工商等部门协作,形成市、区、部门各尽其责、合力推进的态势。
  3.坚持标准,强化监督。以巩固推动清理整顿成果为目标,做好清理整顿与日常监督的衔接,对已清理整顿后达标的位置和区域,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对薄弱环节和易产生反复的位置和区域,要提前预防死看死守,杜绝“回潮”现象;要加大街面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制止乱摆乱设,违法悬挂设置牌匾、宣示物行为,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和使用感,不徇私情,尽职尽责,市局将加大对此项清理整顿工作检查、督办力度,并将结果纳入各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评体系中。
  4.创优评估,示范引导。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结合市、区街路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百条街路立面管理评估”活动,对清理整顿后的街路立面牌匾、店面橱窗及宣示物管理情况分优、良、差三个层次进行评估,通过树立整顿工作标准化样板街路,以点带面,引导商家单位理解、支持和配合整顿工作,促进清理整顿工作高水平规划、高质量整改、高标准管理,出精品,上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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