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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哈尔滨市户外牌匾、宣示物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岗区:东西大直街、中山路、红军街、宣化街、长江路、文昌街、和兴路、红旗大街、先锋路、中宣街、果戈里大街(含辅街)、花园街、黄河路、海城街、一曼街、南通大街、嵩山路、内环西路、宽城街、学府路。
  香坊区:电塔街、三大动力路、和平路、和兴路、中山路、红旗大街、珠江路、公滨路、进乡街、大庆支路、民生路、哈五路。
  平房区:友协大街、新疆大街。
  开发区:长江路、红旗大街。
  呼兰区:学院路
  松北区:松北大道、世贸大道、昆明路、堤顶路、福州路、广州路、三环路松北段。
  阿城区:民主大街
  (三)第二批清理整顿街路(190条)
  道里区:高谊街、安升街、建国街等18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道外区:南头道街、南五道街、新马路等32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南岗区:大成街、铁路街、松花江街等30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香坊区:香坊大街、安埠街、延福街等33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平房区:保国大街、建文街等4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开发区:华山路、湘江路等5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呼兰区:北大街、南大街、萧红路等43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松北区:学院路、上坞路等8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阿城区:哈绥路、民权大街、解放大街等17条街路(具体街路见附页)。
  五、责任分工
  本着市区联动、部门配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及各单位按职能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1.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此次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各区负责重点区域牌匾、橱窗店面的规划设计的审核工作。
  2.区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户外牌匾、杆体广告、灯饰设施的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及整饰、修复、更换、拆除、重新设置和规划设计工作。区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区城管局负责对影响景观,破坏建筑风格和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一店多匾、超大匾、店面标志板、旗、幌、杆体广告、过期破损宣传条幅、气球、各种乱贴乱画及落地牌匾、灯箱的查处、拆除工作。
  3.各临街商家、单位、设施产权部门和相关广告公司,积极配合做好牌匾、橱窗、店面、灯饰设施的整饰维修工作。
  六、完成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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