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提速工作过程。全省各级机关为提速工作过程,在简化工作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环节、避免“中梗阻”、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新措施。一是通过抓标准化建设提速。有审批和执法职能的机关,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要求通过制定量化标准,细分环节步骤,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分解到岗、到人,实行“过程控制”,工作节奏进一步加快。二是通过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速。全省各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机关,利用《
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的契机,依法认真清理了审批事项,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减少了审批环节;实行了审批时限制度,强化了审批和执法责任,加快了审批速度。三是通过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提速。为提速审批过程,省直多数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建立了“审批服务窗口”;省市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263个,实行了“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缩短了办事时间。四是通过多种方式提速。各级机关结合职责任务,在加强教育、强化责任、提高素质、严格管理等方面细化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推动工作提速。
(三)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各级机关把建立岗位职责、完善效能制度、创新办公方式、规范行政行为等作为着力点,抓服务质量的提高。一是建立各类制度,提高岗位服务质量。针对空岗、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大部分机关初步建立和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明确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规定,群众到机关办事都有相关责任人具体负责接待和办理。二是抓主要环节,提高决策和执行质量。一些机关在决定重要立项、投资建设等项目时,实行了专家咨询制度;在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采取了听证形式;在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等重点执行环节上,强化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三是改进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一些机关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推行了导办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承诺服务等方式;有的通过电子屏幕及网络为群众提供高效、方便、快捷的服务,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成本。
(四)着力转变工作作风。一是深入基层为民排忧解难。一些机关把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环节,把群众最为关心的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安全等问题纳入各级政府为民办实事范畴。二是转变会风和文风。一些机关着力精简会议,能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做到了少发文、发短文。三是创新体制,强化机关服务功能。有的基层机关采用“十分钟服务圈”、“政务超市”、“服务代理制”等新的服务方式,将司法服务、家政服务、计划生育、科技信息等送办到百姓身边,树立了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