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2006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巩固成果,抓深化、抓延伸。今年要在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取得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二是各级要按照省委六届九次全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决议》的要求,针对责任不清、压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工作责任制度;针对重部署、轻检查的问题,建立领导督导、跟踪问效和督查通报等督促检查制度;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提速、提质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狠抓制度落实。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依据《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效能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服务窗口实行集中办理。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五一节开展效能建设。要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努力使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三)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效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对本级部门重点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用地、建设等各环节的办理情况进行效能跟踪,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主体和办理时限,征求管理相对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效能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方面的效能建设,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时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对石家庄市纪委下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要求,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涉法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效能建设的重点领域,把受理信访的途径、办理信访的质量和时效等环节作为效能建设的重点内容,明确办理信访主体责任,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量。对信访事项办理中涉及有理的重信重访、越级访而办理不认真的,要实施责任追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