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解决“效率低下”问题。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暗箱操作等问题,严明职责权限,推行并联办理,方便群众办事,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度。一是合理划分事权,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使主办部门切实负责,协办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防止和减少推诿扯皮。二是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的规范和完善工作,对设在中心的服务窗口要充分授权,实行“一个窗9办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避免“两头办理、体外循环”,推行并联办理,推广全程代理。三是提速工作过程,各运转环节都要“提速”,不拖、不压,规定办结时限,做到随办随结。
(6)解决“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中存在的问题。针对会议多、文件多、评比多、检查多、应酬多等问题,提出硬性要求,下决心精简。一是加强文件管理,控制文件数量、篇幅,清理简报,建立机关文件、简报报批制度。二是切实精简会议数量,降低会议成本,严格执行会议审批、会议经费预算制度。三是提高会议效率,严格会议工作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参加各类开业、剪彩、奠基、挂牌等仪式。四是切实解决迎来送往中存在的问题,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下基层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一律不到边界迎送,不搞层层陪同,不搞顿顿陪餐。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本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级各部门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形成制度建设汇编。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等机关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专家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五是探索建立绩效考核制,既包括制定机关部门的绩效评议工作方案,也包括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违诺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学习、会议、纪律等基础性工作制度。
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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