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
(冀发[2005]7号 2005年3月1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乡镇以上各级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开展以“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效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的重大任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能力,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创造性地做好工作;有利于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真正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巩固党执政的基础。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机关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转变机关职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当前,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外开放已进入新阶段。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各级机关转变职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整合资源,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促进我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实现“翻两番、三步走”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也是完成“翻两番、三步走”目标任务的关键时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有利于增强全省广大干部的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机关干部促进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利于规范机关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营造“干事、创业、为民”浓厚氛围的现实需要。近年来,通过深入开展“树、讲、求”活动,全省各级机关作风建设不断得到加强,对促进河北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权责不清、管理不严的现象;一些单位和一些工作人员存在着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耍特权、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比较严重,这已成为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从根本上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树立正气、增进团结,为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