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重点项目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三) 信访事项办理效能建设
信访事项办理效能建设,突出抓问效。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涉法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重点领域,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办理力度。
1 、逐步完善三级信访工作终结制和领导接待来访制。按照国务院《
信访条例》要求,探索实行三级信访终结制的新路子。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要固定时间亲自接访,参与或督办重要问题的解决。
2、建立信访事项办理责任制。落实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人,对信访问题要及时受理,限期解决,不得上推下卸。督办、转办的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妥善解决,做到“五个不放过”,疑点未核实的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不放过;事实未查清的不放过;群众不接受的不放过。
3、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平台。充分利用全省信访信息化系统,完善快捷高效的信息技术平台;乡镇要建立健全信访服务中心,完善服务平台;利用网上投诉、电话投诉等渠道,构筑畅通群众诉求的快速反映平台。
4、建立信访苗头排查调处机制。在土地征占、城市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信访部门要主动排查信访苗头,建立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妥善解决可能升级的信访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加大集中解决非正常进京上访问题的工作力度。
5、实行跟踪问效。省纪委、监察厅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切实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对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引发信访且情节严重的,工作推诿扯皮致使信访事项久拖不决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此项工作由省信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四)为民办实事效能建设
为民办实事效能建设,突出抓践诺。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推动为民办实事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
1、明确任务目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时限及保障措施。
2、公开承诺。各级各部门落实“十项民心工程”及为民办实事内容要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