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点项目规范管理情况。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是否依法履行工程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公开招投标;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有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问题。
3、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是否存在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项目许可机关及消防、供电、供水、供热、供气等管理部门是否存在服务不及时、不到位及指定产品生产厂家、设计和施工单位等问题。
4、重点项目“一卡通”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对持“一卡通”证书的重点项目是否做到优先办理各项手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实行最低标准收费,及时协调解决各种问题。
三、方法和步骤
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要统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纠正影响重点项目建设效能的突出问题。
2、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省监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金审计、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暗访、受理举报等形式,对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和有关单位服务重点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市也要采取异地互查、联查等形式,促进重点项目效能建设。
3、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检查组向省监察厅提交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整改,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报省监察厅行政效能监察室。
四、投诉处理
在重点项目效能专项监督检查中,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级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布举报电话(0311-87903515),充分利用“河北效能网” (www.hebxn.gov.cn)受理重点项目效能投诉。对违规违纪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省监察厅将认真调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教育警示作用。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查找纠正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
为确保重点项目效能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省成立重点项目效能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