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改进纳税服务和税务检查。实行税银联网、委托代缴、简易申报、简并征期,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发票审核。采用税法公告、税法咨询、执法公示等多种方式,开展税收法律服务。建立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管理制度,除专案检查外,列入诚信纳税名单的企业,免除两年内对其进行的税务检查。建立税务检查准入制度,全面规范税务检查行为。
22、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健全电子政务和监督、检查和投诉机制,完善政府服务的网络平台。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充分利用电子政务专网开展网上业务,提高行政效率,提升行政能力,以更高效率的行政流程向社会提供更广泛便捷的信息和服务,逐步形成新型的政府管理模式。
四、优化市场环境
23、打破市场分割、区域封锁。废止妨碍公开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地方、部门和行业对市场的垄断,促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在统一的市场中自由流动。对外省市商品和服务进入省内市场,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设置障碍。
24、为各类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劳动力和人才支撑。加强对劳动力的技能和素质培训,做好城乡劳动力资源储备和供给。制定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人才引进政策,建立完善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办好基础性人才市场,发展急需专门人才市场。探索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有效激励机制,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有序流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25、建立多元化、高效率的金融体系。鼓励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来冀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同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合资合作,规范发展保险事业。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出资方式的担保机构,形成覆盖全省的担保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和挖掘上市资源,支持企业做好申请首发的各项准备工作,引导有条件的上市公司争取配股、增发新股和资产重组工作,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筹措建设资金。
2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图纸、设计方案、技术说明书、软件等知识产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作用,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坚决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27、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原则,建立市场秩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完善标准、计量、质量和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打假责任制。严厉打击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