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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穗国税发[2008]153号 2008年6月2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市国税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目前需要在全市国税系统中选拔任用一批正处级领导干部。为了做好此次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群众在干部选拔工作中的参与度,切实把思想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为正处级领导,提高系统处级干部队伍整体的素质和能力,为广州国税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党管干部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本次正处级领导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罗维佳
  副组长:俞富霖
  成 员:梁穗生 邓少兰 杜南星 杨伟文 张 炫 钟鉴雄 胡融冰
  领导小组下设正处级领导选拔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选拔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 炜
  副主任:李玉兰 佘秀华 张秀玲
  成员:由市局政工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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