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库区和谐稳定,促进库区经济建设,实现库区移民“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目标,市检察院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为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繁荣库区经济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领会《决定》精神,增强为库区服务的责任感。市委《关于加快库区产业发展着力解决移民就业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三峡库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事关重庆未来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现。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站在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战略高度,明确使命,增强政治责任感。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打击犯罪,惩处腐败,全力维护库区稳定,促进库区经济发展。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库区社会政治稳定。稳定是库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市检察机关要把维护库区社会政治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运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库区稳定、危害库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一是要坚决打击敌对势力利用库区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插手人民内部矛盾,挑动群体性事件的犯罪活动,快捕、快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安全的“打、砸、抢”犯罪分子,及时震慑犯罪,张扬法制。二是依法打击发生在库区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库区纵火、投毒、盗杀牲畜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侵犯人民群众合法财产的犯罪,重点打击“村霸”、“乡霸”、“街霸”等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其它严重暴力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三是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猖獗的势头。对一些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加强对案件的督办。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注意分析黑恶势力产生发展的原因,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四是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为邻里家庭纠纷、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分别不同情况,实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五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扫黄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败坏库区社会风气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