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员编制和素质要求。人员编制符合冀机编办〔2007〕92号文件要求,同时在编人员80%以上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合理。
3.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其参与制定本区域林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所辖区域内关键性林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适用技术的组装集成与推广,组织推广林业标准化生产和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与强制性检验等公益性职能。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站务公开。
5.办公自动化。配备微机、多功能一体机、数码相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和技术培训设备,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
(二)基层林业工作站要求达到以下标准:
1.办公场所。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站容站貌整洁美观,庭院绿化美化,站牌醒目。
2.人员编制和素质要求。人员编制符合冀机编办〔2007〕92号文件要求,同时在编人员80%以上为专业技术人员并达到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45(含45)岁以下人员60%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知识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合理,全员持证上岗。
3.职能作用。本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的原则,在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中央和省林业《决定》赋予的各项职能作用。
4.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办事高效,站务公开,主要制度、图、表张榜上墙。
5.办公自动化。配备微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设备,森林资源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实现办公自动化。
6.交通工具。配备机动交通工具。
7.工作器械。配备必要的森林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等项工作的仪器设备。
8.试验示范基地:每站配备不少于50亩的试验示范基地,以承担主要品种的试验示范、主要病害监测预报、技术指导等任务。要保证场地的成方连片。土地的来源可以通过政府划拨或租赁。
9.“双文明”建设。树立“勤、廉、严、实”的工作作风,在当地“双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的确定。项目采取逐级申报的方式上报省总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建设基本情况、目前林业技术推广等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总站将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审,经审核被确定为项目承建单位的,由所在市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