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顺利完成好检查工作,请各区建设局、市质监站、市审图中心做好准备,并现场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2008年建筑节能区级自查(或市管项目自查,或施工图设计专项审查自查)工作总结(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2)各区建设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并制定实施方案的情况;各区建设局根据2008年市政府下达的建筑节能目标责任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工作检查表》及印证材料(各区建设局)。
(4)《2008年无锡市民用建筑节能自查项目汇总表》。
(5)被查的在建项目应提供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加盖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节能设计变更)及节能计算书、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节能备案登记表、施工、监理、检测、验收档案资料等。
(6)被查的竣工项目应提供建筑节能施工图专项审查全套资料、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及监督档案。新建商品房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每项商品房工程提供2份材料,限2008年1月1日后交付项目)
4、为了解各地建筑节能的整体情况,建立建筑节能工作考核数据库,请各局建设局、认真填报《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五、联系人:宋艳萍,82720784
附件:1、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2、项目清单(在建、竣工居住、公共建筑)
无锡市建设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建筑节能基本情况统计表
地区名称:(公章)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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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能耗总量
| 吨标准煤
| 占本地区总能耗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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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建筑节能目标
| 吨标准煤
| 承担本地区GDP下降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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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建建筑情况(2007年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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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建筑面积
| m2
| 农村新增建筑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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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
| m2
| 城镇新增公共建筑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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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 竣工验收阶段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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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既有建筑情况(截至2007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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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总量: m2
|
城镇既有建筑面积
| m2
| 其中:执行30%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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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面积
| m2
| 大型公共建筑栋数及面积(单体面积2万m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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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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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
| m2
| 太阳能光电应用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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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利用浅层地能资源
| 1、地下水 2、地表水 3、土壤 4、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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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层地能应用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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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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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墙改与建筑节能日常管理机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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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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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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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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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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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改基金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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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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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筑节能法制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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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如有,请填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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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建筑节能规划(如有,请填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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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建筑节能规划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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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节能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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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是否设立节能专项资金:
| 节能专项资金是否用于建筑节能(如有,请填写年度建筑节能部分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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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出台支持建筑节能的有关经济政策(如有,请填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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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节能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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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成立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小组(如有,请填写组长、参加部门、办公室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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