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各区县委常委每年要确定1至2个重点课题,专题调研党建工作,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
3、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每人建立1至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开展党的工作比较困难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并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每人每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2次,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广泛开展创建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深入推进“双带、基石、惠民、先锋”四项基层党建重点工程。定期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先进、创一流的内在动力。定期评比、奖励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适时召开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创优。
5、落实保障措施。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和保障。各区县委建立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资金,连同党员教育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设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健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必要的津贴补助制度,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搞好舆论宣传。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展板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优良传统和新形势下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介绍、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市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7、强化督促检查。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每年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重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农村、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
五、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