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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深化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牢固树立素质强警、人才兴警观念,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大力实施干警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努力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从学历型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培训向制度化、规范化培训的转变,全面提高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深化创建学习型政法机关活动,以正规化、职业化为

  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政法干警依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管理、社会工作、科技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要为干警学习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干警学习深造和自学成才,提高获得文凭、证书后的学费报销标准。

  三、坚持和强化从严治警,树立政法部门和政法队伍良好形象

  8、不断加强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永葆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严格执行政法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风带警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和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长效性机制,将其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思想政治教育和党课教育计划,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主题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区分层次,分类实施,筑牢政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严管政法队伍,建立健全具有政法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构筑干警“不想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约束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走上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八项硬性规定”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适时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专项治理,有针对性地解决队伍纪律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对严重违法违纪人员必须清理出政法队伍。健全政法队伍管理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 、突出抓好政法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各级政法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原则,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凡涉及全局工作、人事、经费等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严格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抓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执法作风等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突出抓好对政法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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