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规律特点,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政法工作实践,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坚持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积极推进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想解放和机制创新,循序渐进地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工
作的新经验、新途径,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持与时俱进的活力。要以争先进位目标推动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的提升,激发改革创新、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争创“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工作业绩,在实践中检验和扩大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4、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性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政法部门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谋划、规范和衡量各项政法工作,促进政法事业的科学发展。建立完善经常性、长效性工作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纳入政法干警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成为干警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注重抓好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新进政法机关干警等的教育引导。结合执法实践,建立健全“以案析理”活动机制,选择正反方面的典型案例,引导干警分析研究,从中接受教育,提高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
5、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中央政法委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切实加强执法责任体系建设、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机制,用科学健全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和各项执法活动。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开、执法不作为、执法不文明等突出问题。
6、大力提升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各项政法工作、执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到内行于心、外践于行。在执法办案具体实践中,要牢固确立执法为民思想,切实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确保办理的每一件案件、处理的每一起事件,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和人民群众的检验。要深入开展创建服务型政法机关活动,继续推出和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深化处理涉法涉诉问题工作,主动整改和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