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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发挥社团作用与加强党群工作相结合。适应统战工作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社团在凝聚和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中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作用。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的建设,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支持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积极为党群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充分发挥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党、工会和团组织的作用,通过他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把握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掌握、反映、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状况和发展动态。

  五、基本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作为党建目标的考核内容。各级统战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抓好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工作调研和指导,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增强统战意识,加强与统战部门沟通与配合,积极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和诚信守法教育,注意选拔、培养和推荐其中的代表人士。

  2、树立正确理念。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战工作新的着力点。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提高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促进发展、求同存异、和谐共进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调动和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

  3、把握工作特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具有人员分布广泛、内部构成复杂、利益诉求多样、身份角色多变、思想见解独特、组织形式松散等特点。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不同类型、层次、群体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全方位考察、多角度了解他们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综合实力、自身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切合实际、有的放矢。妥善协调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其他社会阶层人士之间的关系,拓宽和畅通社会沟通交流渠道,增进各阶层之间的理解、交往、团结与合作。

  4、做好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有重点地培养选拔其代表人物,是统战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统战部门要按照中央统战部《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试行)(统发[2006]14号)》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各有关单位,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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