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转发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7〕58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将市委统战部《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07年12月18日
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他们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新兴力量,在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对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促进社会各阶层关系的和谐、推动我市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发﹝2006﹞15号)精神,切实把全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凝聚力量,现就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着眼于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着眼于最广泛最充分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密切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引导他们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二、主要任务
1、了解状况和反映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发展变化、思想状况和各自特点,反映他们的所思、所想、所求,研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出措施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