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按照建设历史文化名城、彰显南京文化特色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南京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发掘六朝文化、明文化、民国文化、革命文化,进一步彰显历史文化名城风采。不断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用先进文化塑造现代城市品格,用文明风范提升城市形象。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充分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民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着力增强文化软实力,完善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及设施功能,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用正确方式处理人际关系。广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着力培育文明风尚。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不断宣传、发动和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将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各专项组和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注重加强对市民心态的引导,组织开展“万人看南京”活动,着力提高市民对“共建共享文明南京”创建活动的认识和支持度,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变成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
2、深化创建阶段。各区县和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以文明城区、文明行业等创建活动为契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市文明委制定的目标任务分解表,细化指标,明确职责,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基本达标,完成文明城区测评。同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解决创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巩固提高阶段。对全市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综合测评,及时了解创建工作的整体进度和综合水平,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突出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达标。
4、迎接检查阶段。启动迎查预案,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5、整改完善阶段。根据中央和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认真分析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四、推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