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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郊县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夺杯竞赛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上报数据及目标完成情况须经上一级责任部门认可。市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核准相关目标完成情况和上报数据,市统计局负责认定最终上报数据,市委农工办负责汇总计分。

  四、竞赛细则

  (一)“发展杯”1000分

  1、综合经济实力(郊县250分、镇街270分)

  (1)地区生产总值75分

  郊县和镇街地区生产总值每增1个百分点计2分,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值每2000元计1分。(市统计局)

  (2)财政收入75分

  郊县和镇街财政收入每增1个百分点计1分,财政收入人均值每500元计1分。(市财政局)

  (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郊县100分、镇街120分)

  郊县和镇街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每增1个百分点计2分,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人均值每200元计1分。(市财政局)

  2、工业经济(郊县270分、镇街300分)

  (1)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郊县80分、镇街120分)

  郊县和镇街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每增1个百分点计1.5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值每1000元计1分。(市统计局)

  (2)工业增加值、利税(郊县70分、镇街100分)

  郊县工业增加值每1亿元计0.2分,每增1个百分点计1分,工业实现利税人均值每100元计0.2分,每增1个百分点计1分。镇街工业增加值每1亿元计2分,每增1个百分点计1分,实现利税人均值每100元计0.2分,每增1个百分点计1分。(市统计局、地税局)

  (3)企业规模(郊县70分、镇街80分)

  郊县销售额亿元以上规模企业每1家计0.5分,每新增1家计1分,利税千万元以上企业每1家计0.5分,每新增1家计1分。镇街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每1家计1分,每新增1家计2分,利税500万元以上企业每1家计1分,每新增1家计2分。(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

  (4)技术创新50分(只考核郊县)

  郊县新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每1个百分点计2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计3分。(市统计局)

  3、现代农业120分

  (1)特色、设施农业(郊县30分、镇街40分)

  郊县亩净效益超过2000元,连片面积超过1000亩的特色优势产业,每1片计1分,每新增1片计2分;镇街亩净效益超过2000元,连片面积超过1000亩的特色优势产业,每1片计2分,每新增1片计4分。郊县设施农业,每1片(连片100亩或温室大棚300平方米或食用菌50万平方尺)计1分,每新增1片计2分;镇街设施农业,每1片计2分,每新增1片计4分。(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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